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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硬件保修条款:
1、正规渠道销售的硬件产品享受国家“三包”政策,即:
1)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 或修理,厂家不收取任何费用;
2)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 理,厂家不收取任何费用; 3)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送修或寄修, 厂家不收取任何费用。 2、产品自售出1年后,发生性能故障,厂家负责维修,仅收取材料费,如 寄修,须收取发回运费,运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3、保修卡填写不完整或无经销商盖章的,按出厂日期计算包修时间。
4、下列情况不于“三包”政策范围:
1) 整机或部件超过“三包”有效期限;
2) 无有效购货凭证和保修卡;
3) 保修卡上的产品型号或序列号与实物不符;
4) 未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5) 人为因素如擅自拆机、改装造成产品故障或损坏;
6)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7) 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5、产品销售时有合同特别约定保修条款的,以合同为准。
二、售后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富隆特工业区4栋1楼
行业产品维修中心收(寄件前请咨询服务热线,按指引邮寄产品)
售后服务电话:0755-3686 3891
以上所列,若有变更或与保修卡内容不一致,请以产品保修卡所列保修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