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 ESIGN 法案(Electronic Signatures in Global and National Commerce Act,简称 ESIGN)是美国最重要的电子签名立法,于 2000 年 6 月 30 日由克林顿总统签署生效。它的目的就是让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法律上与纸质合同和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效力。
美国 ESIGN 法案主要内容
1. 电子签名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与纸质签名等效:只要符合ESIGN的要求,电子签名、电子记录与传统签名、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能仅因为是电子形式就否认其法律效力。这个意思是:如果用电子签名签的合同,在法庭上和手写签的一样有效,一样是被承认的。
2. 消费者保护
在与消费者的合同中,必须事先获得消费者同意,才能用电子方式替代纸质文件。消费者必须被告知:他们有权选择纸质文件。如果选择电子文件,如何访问、保存和打印这些文件。消费者必须明确同意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文件。防止银行、保险公司等企业强迫用户只能用电子方式。
3. 记录保存
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件,必须能 长期保存、完整可读、可检索。企业有义务确保电子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意思是:电子合同要能像纸质合同一样随时被调出来查看,不能丢失或损坏。
4. 技术中立
法案不要求使用某种特定的技术(比如某种加密算法、某种设备)。只要技术能保证签名和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均可接受。给企业和技术厂商灵活性,不会因为技术发展而导致法律过时。
5. 例外情况
另外ESIGN 并不是适用所有场合签名,有些不适用于某些特别敏感的事务,例如遗嘱、继承、离婚、收养等家庭法律文件;法院命令或正式法律文书;某些涉及健康或危险品运输的通知。这些情况仍然要求纸质签名,以避免法律争议。